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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电动车充电起火,房东和物业均被罚上万元

发布时间:2018-11-05

      2018年5月29日8时左右,深圳福强路一居民楼10楼某房间着火。警方联合消防、街道、物业部门,第一时间疏散住户扑灭火灾。事后,经现场勘查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。        起火点客厅内发现有3辆烧毁电动车,正是由于住户夜间在房间内,给电动车充电导致起火。民警随即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。过失引起火灾的住户曾某、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5日,房东被处18300元罚款及停租3个月,同时小区管理处被处1万元罚款。



      为什么出了火灾事故房东和物业要一并受罚? 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物业,一旦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,房东不止是包租公包租婆,还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!

      2017年年底,公安部曾紧急下发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其中提到,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、楼院,物业服务企业、主管单位应当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、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,有条件的住宅小区、楼院,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。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也就是说,一旦引起火灾,那就只有一个字 “罚”!



      物业没有执法权,但有管理权,要想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,需要合理引导,扩大宣传。比如在小区显眼位置张贴相关宣传海报,上门讲解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,平日里注意潜移默化的引导等。另外就是提供智能安全的充电环境。既然不想业主乱停乱放违规充电,物业就要为大家提供一个智能便捷的充电方式,让业主有电可充,有安全电可充,这样才能标本兼治。安装车充安电动车充电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